呼氣酒測器可能有誤差 男涉酒駕判無罪-(酒測新聞提醒)

2026-04-24

新聞出處2017/10/23 12:50 更新時間:2017/10/23 15:32  公視新聞網PNN

 

民眾對著酒測器呼氣,有沒有喝酒,馬上就得知;不過台南一名男子去年925號晚間被員警攔下,酒測值達0.26毫克,偵訊後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,但近期法官判決,卻認為呼氣酒精測試器可能存有誤差,判決陳男無罪。 台南地院行政庭長蔡雅惠表示,「(該案)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,依度量衡法相關規範計演算法定可容許的誤差值後,實際酒測值可能介於0.24050.2795之間,因此基於無罪推定、罪疑唯輕的法定原則,判決被告無罪。」 法官認為呼氣酒精測試器可能存有誤差,但到底警方的酒測機器,會不會有誤差值存在?警方就解釋,每年都會檢測一次酒測機,同時若超過1000次呼氣,就會提早檢測,基本上不會有誤差值,不過這次抓到的酒駕被判無罪,警方也表示尊重。 台南市交通大隊執法組長廖信智說,「依照刑法185條之3,酒精濃度達0.25,我們將以與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,至於法官怎麼判,我們尊重法官的判決。」 法官認為,如果有相當的證據或者制度上的設計,讓他們得知員警用來酒測的儀器有可能存在著誤差值,那麼在這個誤差值的範圍內,就存在了"無罪的可能性",因此這種情形就必須作出無罪的判斷,否則就是違反了無罪推定原則,因此判陳男無罪。 記者 溫正衡 台南報導